来信维权指南
一、来信方式
邮寄:通过快递寄出即可。
二、投寄单位
按照“属地管理”的原则,把信件寄给有权处理维权申请的律师协会维权中心,可减少中间环节,提高工作效率,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。请不要一信多投,也不要投寄到不属于其管辖范围内的律师协会维权中心。
三、内容要素
清楚表达自己的维权事项。维权申请内容应包括时间、地点、涉及人物、事件经过、诉求等,要实事求是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,不得诬告、陷害他人。讲述理由时最好附上相应的主要证据(包括法律、法规、政策的有关条款);内容陈述要条理清晰,主次分明,简明扼要。所反映的问题已经处理过的,还要写明原处理机关的名称、处理时间和处理结果。
四、处理方式
省律协维权中心进行登记、交办、转送,由有权处理的律协维权中心对维权申请进行处理、答复;省律协维权中心及时进行督办,提出改进建议。
五、答复期限
信件寄出后,应耐心等待结果。在办理期限内写信人无需重复投信,若超期未得到答复的,可以向收信律师协会维权中心查询。
六、其它
来信要写清致信单位或个人的全称,字迹应工整清晰,落款清楚,留下联系方式、邮政编码,地址要写完整,联名信要注明联系人姓名、联系方式。